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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召开 2021年第一次理事会、监事会会议
[来源:本站 | 作者: | 日期:2021-01-26 | 浏览2160次]

 1月22日,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理事会、监事会会议。联合会理事单位代表37人、监事单位代表7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张劲常务副会长代表联合会秘书处向参会理事、监事报告联合会2020年工作情况和2021年主要工作计划。据张劲常务副会长报告,2020年,在业务指导单位的有力指导下,在广大会员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联合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影响,充分发挥社团的公共服务职能,凝聚各方力量,持续推动金融知识教育普及,化解金融消费纠纷,促进行业自律,工作成效显著。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扎实推进,“123456”重点工作超额完成。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新的突破,调处中心受理案件量同比增加8.36倍,调解成功率超90%,涉案金额24.86亿元,其中成功调解3.5亿案件和8.3亿案件被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和最高人民法院官微等进行报道,纠纷调解中心的知名度和公信力持续上升。同时,2020年11月,联合会获评“5A级全省性社会团体”,社团正规化建设迈上新的发展台阶。2021年,联合会要继续从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出发,贯彻落实各指导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加强社团建设、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等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陈红副秘书长代表秘书处向参会理事、监事报告了联合会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和2021年财务收支计划。



理事会会议还对秘书处提出的关于修订联合会《章程》,进一步规范会费收取标准等事项进行了讨论、表决。




联合会业务指导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冼宇航处长应邀参会。冼宇航在发言中指出,2020年,联合会基础工作扎实推进,重点工作成效突出,社团规范稳健发展,成绩斐然,值得充分肯定。希望联合会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始终坚持初心、围绕职能,将联合会打造成为四个“标杆”:一要打造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组织的标杆;二要打造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的标杆;三要打造推动普惠金融发展、赋能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事业的标杆;四要让联合会继续成为社团规范发展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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