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意义
账户是资金活动的起点和终点,是消费支付便利化、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结算的关键载体。在人民银行总行指导下,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以粤港澳民生支付便利化为着力点,创新推出了港澳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账户试点等多项便利民生支付举措,形成了以账户为纽带,广州服务港澳、深圳服务香港、珠海服务澳门的大湾区互联互通新格局。
工作进展
为进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开立内地银行账户、享受大湾区移动支付服务,在人民银行总行指导下,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应用“监管沙盒”理念,组织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于2019年3月20日、12月20日分别推出香港、澳门代理见证开立Ⅱ类、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试点。
香港、澳门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账户试点政策,指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且已开立中银香港或工银澳门账户的港澳永久居民,可凭本人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前往当地中国银行或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代理见证手续,即可便捷开立内地II类、III类个人银行账户。申请人在香港、澳门本地领卡激活后,便可轻松管理内地账户,绑定内地移动支付APP,支付缴纳各项费用,尽享大湾区消费支付便利。
截至2020年4月末,香港、澳门居民通过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账户共10.18万户,账户累计发生交易217.96万笔、金额14.05亿元;其中发生移动支付交易笔数187.99万笔、金额6.76亿元,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得到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肯定,并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纳入惠港16条措施。
下一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在人民银行总行的指导下,稳步推进港澳地区代理见证开户业务,做好业务试点运行监测和评估,不断满足大湾区经贸和居民往来的便捷支付需求。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