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10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开庭审理被告人满爱环集资诈骗、被告人刘晓娟、何鹏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该案涉案金额2亿余元、损失1.39亿余元,涉及集资参与人3549人。
起诉书指控,2015年8月,犯罪嫌疑人满爱环与张力夫、程浩(均另案处理)等人经预谋后,租赁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448号普华大厦5楼成立青岛尼达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由满爱环担任负责人,由张力夫、程浩负责募集资金,犯罪嫌疑人刘晓娟任财务总监,陈家荣等人任业务经理,招募犯罪嫌疑人何鹏霖等业务组长、业务员,以青岛尼达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河豚毒素提取及加工项目需要融资为名,夸大公司和项目规模、隐瞒资金真实用途,以年化收益72%-90%为诱饵,通过打电话、散发传单的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2亿余万元,其中被告人何鹏霖及其小组非法集资6500余万元。满爱环仅将极少量集资款用于生产经营,造成被害人共计1亿余元无法归还。
据了解,本案中所谓的项目,并没有获得药品批文,也未投入市场实际使用。本案受害者多为60岁以上老人,有一定经济能力,但防范意识弱,容易受欺骗上当。法院提醒,老年人进行资金较大的投资前,一定要和子女商量,不可任意为之,多听听年轻人的意见。要知道,你们是集资诈骗者眼中的“肥肉”,他们许多欺骗的宣传是为你们量身定做的。
庭审中,法庭就相关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