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汕头人民检察院官网,近日,汕头市龙湖区检察院办理了一宗以短期借贷为“套路”、利用多种违法手段谋取被害人财产的涉恶团伙犯罪案件,并对陈某辉等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据悉,2018年2月,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抓获4名在小额借贷过程中涉嫌强迫交易的犯罪嫌疑人,龙湖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获悉案件并了解相关案情后,引导侦查取证。在提前介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系涉恶团伙犯罪,在案犯罪嫌疑人同时涉嫌其他三宗类似犯罪案件,且都已达立案标准,随即公安机关立案后并案侦查,并由龙湖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据公安机关方面调查,犯罪嫌疑人陈某辉、陈某斌、陈某峰等人经事前通谋,纠集犯罪嫌疑人李某辉、黄某斌等多人,组成“套路贷”犯罪团伙,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招揽客户,以“虚增债务”“制造流水走账”“转单平账”等方式作案。通过各种“套路”制造违约陷阱,以被害人违约为名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从而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其中,一名被害人林某芳最初借款仅10万余元,经犯罪嫌疑人陈某辉等人使用多种违法犯罪手段不断垒高借款金额,林某芳在出售自住房屋抵债后,仍被迫签订一张22万元的“虚高借款合同”,最终被迫还款总计140多万元。
经过龙湖区检察院全面审查,依法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对涉案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