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2018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扩大会议)在京召开。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会议回顾总结工作,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称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当前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有所遏制,但案件总量仍居高位,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人口大省等地区案件集中,类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批发零售、房地产、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领域风险突出,非法集资方式、手段不断翻新,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的领导,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把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摆在防控金融风险、整顿金融秩序的重要位置,按照国发59号文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减少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齐抓共管、标本兼治。
对2018年的重点工作,会议提出:一是切实强化责任落实。省级人民政府要担负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与考核问责,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强化人员、经费保障。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防控本行业领域风险,严防监管真空,做到监管全覆盖。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增强合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尽快出台,深入研究新问题,总结规律,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三是推动妥善处置化解风险。督促各地依法稳妥处置重大案件,加快消化陈案,协同处置好跨省案件,妥善化解风险隐患。对一些打着“高大上”旗号、花样百出、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庞氏骗局,各地要果断处置、坚决打击。四是加强监测预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整合资源,进一步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地方政府要加大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和实施力度,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常态化的风险排查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互联网风险防控,遏制非法集资风险通过互联网扩散蔓延的势头。五是加大宣传力度。2018年联席会议将继续组织开展3项重点活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拍摄老年人题材、农村题材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继续加大在中央电视台投放力度。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一步普及金融知识,提高群众识别能力和风险意识。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银监会牵头,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林业局、法制办、新闻办、证监会、保监会,以及邀请中央宣传部、高法院、高检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展上,一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联席会议研究起草《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立京津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协调机制,将非法集资人纳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推动全国各地成立了省市县三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人员、经费保障。二是推动大案要案和陈案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推动各地及时打击处置了“e租宝”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全面排查陈案积案,加快处置进程,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强化监测预警。连续5年组织各地开展全国风险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利用大数据排查重大风险线索,就利用“金融互助”“预付卡”非法集资等苗头性风险向社会公开警示,推动各地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打早打小。四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连续5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等活动。加大公益广告播放力度,提升宣传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