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时代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宣传工作,培育良好的消费生态环境,新华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高礼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拟于3月15日在北京联合举办“2018消费者权益保护峰会暨第四届金融315论坛”。作为本次论坛的系列活动之一,“2018消费者权益保护峰会学术研讨会”拟于3月11日在京举办。
本次峰会将发布《个人信息保护调查研究报告(2017)》、《中国金融科技安全研究报告》,以及《地方互联网金融监管与行业自律研究报告》,并将就新时代背景下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案例进行讨论,发布典型案例并对优秀案例进行表彰宣传,旨在弘扬诚信经营理念,披露行业不良现象,促进消费环境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表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井喷,消费者个人数据的泄露也日益严重,甚至有些不法商家通过泄漏用户信息获得了暴利,所以如何在人工智能时代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个人数据不受侵害尤其重要。“2018消费者权益保护峰会暨第四届金融315论坛”将以消费者保护为核心,进行重思、反思、重构。
新华网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孙柏平讲话。
新华网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孙柏平提出,新华网作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希望借助此次活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广工作。同时,他也代表活动主办单位诚邀社会各界一起探讨新时代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研究员郭锐认为,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管制,在新的技术领域有新的方向。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领域也会出现技术问题,例如算法歧视。他说:“即使在现金贷的领域里,也有一些特殊群体未必能够拿到贷款,但这并不是真实的情况,而是算法中有歧视所导致的结果,所以算法歧视也是管理者要去关注的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研究员许可表示,2017年一系列法律的出台激发了人们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热情,民众已经从初期的只关注信息是不是泄漏延伸到更广泛的个人权益的保障中。但是新时代背景下的消费环境,仍然存在着日益增多的权益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保护之间的矛盾,目前我国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是有限的,需要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研究员熊丙万在发言中提到网络经济监管中的催收问题。他说,在催收领域,有必要对金融消费者本身的人格尊严和基本生活秩序予以保护。尽可能的采取信用机制等行之有效,但又不是过于刚性的手段来实现催收的目的。他建议,如果相关主管单位能有一个相对柔性的、替代性的催收机制,如征信系统、失信执行人名单等,这将在整个合法催收活动中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由新华网与人民大学的相关单位联合举办的“金融3.15高峰论坛”已成功举办三届。“2018消费者权益保护峰会”将重点关注金融、电商、食品安全、共享经济等领域的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通过系列活动,包括学术研讨会、高峰论坛、权威对话、优秀案例表彰、圆桌互动论坛等形式,推动消费环境优化,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