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内金融业务的广告、宣传行为管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广州市金融局联合主办,我会和广东银行同业公会、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广东保险行业协会、广东省小贷公司协会、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广州小贷行业协会联合承办的“3.15广东省金融广告治理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广州胜利召开。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我会常务副会长覃道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处长、我会秘书长张劲,广东省金融办政策法规与规划处主任科员李锦霖,广东银监局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朱永绯,广东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处处长罗精晖,广东保监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邢丽莉,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综合处处长陈瑜,广州市金融局副局长何华权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来自省内近400家银行、证券、期货、基金、保险业机构,小贷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会上,参会领导、来宾分别观看了由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与我会制作的“2018年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公益广告”。
(我会副秘书冼宇航作“广东金融广告投放情况报告”)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朱明春作“广东省互联网金融广告现状调查报告”)
(广州商品清算中心副总经理覃振杰作“广东金融广告监测情况报告”)
我会副秘书长冼宇航、广东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朱明春、广州商品清算中心副总经理覃振杰,通过PPT现场解说的形式,简明扼要地介绍了广东金融广告投放情况、广东互联网金融广告现状调查报告和广东金融广告监测情况。报告指出,加快建立健全金融广告治理长效机制和广告审查机制是治理金融广告乱象,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广东金融机构的强烈希望。
随后,覃道爱副行长代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广东金融广告监测中心”的牌匾郑重授予广州商品清算中心副总经理覃振杰,标志着全国首个省级金融广告监测平台正式挂牌成立。未来,中心将利用科技手段对主流互联网站以及省内主要电视频道、广播频道、报刊等金融广告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为我省金融非法广告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手段。
同时,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性组织在金融广告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在人行广州分行的指导下,我会联同省内七家主要金融行业协会共同起草制定了《广东省金融业务广告宣传行为自律公约》,并在与会来宾的见证下,各协会负责人代表各自会员签署了《广东省金融业务广告宣传行为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我会秘书长张劲向与会人员介绍《自律公约》)
《公约》的主要内容是省内金融机构、企业在开展业务广告宣传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广告宣传的导向、内容、用语的禁止性规定。特别针对当前金融广告宣传中常见、多发的片面性、误导性问题,一一列出了具体要求。按照《公约》约定,各行业协会要建立本行业机构广告宣传行为的审查和惩戒机制,由行业自律组织首先承担起广告宣传的管理责任。截止现今,全省共有613家各类从事金融服务的企业、机构自愿签署该《公约》。
覃道爱副行长在讲话中指出,近一段时期以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积极联合相关金融管理部门,通过建立金融管理合作机制、指导行业强化自律管理、筹建监测预警平台、严肃处理虚假违法金融广告案件等措施,有效推进全省金融广告治理工作。希望各金融机构及企业要全面提升对金融广告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要进行全面自查和加强监督力度,切实规范金融业务广告营销行为;要积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金融广告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消费者的风险识别能力。
活动最后,参会领导共同为“3.15广东省金融广告治理宣传活动”正式启动推杆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