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浏览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

名家观点
当前位置:首页 > 名家观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陆磊:应实施更有力、有效的金融消费者保护
[来源:本站 | 作者: | 日期:2018-07-10 | 浏览4490次]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陆磊8日在第八届上海新金融年会暨第五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上表示,作为金融科技发展最快的经济体,中国要抓住的监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分别是更有力、有效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以及金融基础设施的更新完善。

  “中国的金融科技发展处于世界领先态势。”陆磊介绍说,当前,全球有超过4000家金融科技公司,北美地区的占比超过50%。其中,支付、借贷和众筹、数据分析是最主要的子领域。2016年,中国科技交易的金额达到1.08万亿元,居世界第一。


  “当前的共识是,无论我们是否喜欢,科技与金融的高度融合,或是金融科技能力的发展,已经深度渗透到整个金融行业中。”陆磊指出,金融科技的兴起和发展,会在多维度对原本被奉为圭臬的金融运行与监管的基本规则构成挑战。而如何更新规则和管理,构成了监管部门面临的全新课题。


  陆磊直言,当前在金融科技领域存在一些无序发展的行业现象,以及监管真空的管理问题。而面对金融科技领域的乱象,“补短板、填真空”是管理层面一直努力的方向。他说,从2014年3月至2018年4月,从最早的第三方支付,到现在的互联网资管和线上外汇交易,都在不断地更新监管规则,规范市场运行。



  中国下一步应该如何抓住监管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陆磊表示,对中国而言,更加有力、有效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是主要矛盾,金融基础设施的更新完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在保护消费者方面,陆磊表示,要推动监管科技发展,关注金融基础设施,推进业务办理电子化。监管者要做到实时了解信息,利用监管科技与金融科技搭建新的交流基础和对话平台,为反洗钱、反欺诈提供数据交流。同时,还要建立中央对手方运行系统,确保一致性预期下的最终流动性供给。在跨境金融监管上,外汇局正在推进“数字外管”建设,以此形成大数据实时监测和管理平台。


  陆磊提出,着眼未来,金融科技监管应坚持以下基本方向。第一,在政策目标上,应该培养积极的服务创新和创业,应该促进安全、可负担、公平的资本获得,保证创业者、小型企业和家庭能安全、可持续地获得金融资源,强化普惠金融和财务健康性,妥善处理金融稳定问题。


  第二,在金融科技的监管原则上,应该广泛思考,如何构建面向数字时代的金融生态系统,让传统机构和新业态在这个生态系统中按一个产业链或按竞争关系和谐并存,良性互动,以更高效地服务实体经济。


  第三,必须时时处处把消费者保护放到首位。陆磊认为,消费者保护是现在的短板,要使消费者保护成为金融科技产品设计和管理流程中天然的DNA,促进安全包容性和金融健康,安全做好金融系统的接入,拓展优质信用贷款渠道,为消费者管理财富提供真正有技术含量的支撑。监管者必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在未来,我们还应该在法律层面甚至社会伦理层面深入研究探讨金融科技对金融体系、实体经济和社会运行带来的冲击,以此改革完善各层面游戏规则。”陆磊说。

友情链接